张家港红十字志愿者

标题: 青岛的规定,你看看对吗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张家港老头    时间: 2012-2-6 17:52
标题: 青岛的规定,你看看对吗?
第二条  在市中心血站及其采(供)血点、流动采血车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(以下简称“献血者”),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(以下简称“献血者的亲属”),报销医疗用血费用适用本办法。
作者: 张家港老头    时间: 2012-2-6 17:52
加蓝的字,是近亲属吗?

这个是青岛市的规定,看来是有地方规定的。
作者: sinstar    时间: 2012-2-7 08:16
献血法要改【见2012卫生部卫生工作要点】,各地政策都不同,难啊。
把献血后的免费用血政策与招商引资的政策一样,只要地方有需要、有本事,有本钱,就加大力度。

把功利积极引入无偿献血的政策中,本身就是误导!
作者: 张家港老头    时间: 2012-2-7 08:27
献血法要改【见2012卫生部卫生工作要点】,各地政策都不同,难啊。
把献血后的免费用血政策与招商引资的政策一样,只要地方有需要、有本事,有本钱,就加大力度。

把功利积极引入无偿献血的政策中,本身就是误导 ...
sinstar 发表于 2012-2-7 08:16


谢谢!
作者: 修心    时间: 2012-2-7 11:18
只是地方规定,不是国家的法规
作者: 荷频红景天    时间: 2012-2-7 19:17

作者: 真心奉献    时间: 2012-2-7 20:57
知道了,各地规定的不一样,希望能尽早的全国统一。
作者: 司义成    时间: 2012-6-4 13:27
直系亲属字典解释就包含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;报销医疗用血费用就只包含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
作者: 司义成    时间: 2012-6-4 13:46
可以提高献血量要求或降低亲属报销医疗用血费用标准,亲属等量用血比例可以调,但直系亲属不含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定义狭隘。
作者: 黄芳    时间: 2012-7-30 07:21
我赞同真心奉献的说法。
作者: 宋博    时间: 2012-9-16 21:41
我也是赞同 真心奉献的说法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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